大一各班级:
我校2022-2023学年“伯藜助学金”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
二、名额分配
等额推荐1个,差额评选1个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政治思想表现良好。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大学生;
2.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努力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
3.学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:
高考成绩要求 (超重点线) |
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|
高考成绩要求 (超重点线) |
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|
105(含) |
上海、黑龙江、内蒙古 |
60(含) |
新疆、甘肃、湖北、云南、江西 |
90(含) |
河北、湖南、贵州、 海南 |
50(含) |
北京、吉林、山西、青海、江苏、安徽、广东 |
80(含) |
辽宁、陕西、重庆、 四川、广西 |
45(含) |
天津、浙江、福建 |
70(含) |
山东、宁夏、河南 |
30(含) |
西藏 |
注:重点线参照对应各省份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/一段线/本一线。
4.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:
(1)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;
(2)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;
(3)有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良习气者;
(4)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;
(5)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9月27日前,学生填写“南京农业大学2022-2023学年‘伯藜助学金’申请表”(附件1),并提交申请电子稿至wuxinyu@njau.edu.cn。
2.9月29日,学院组织面试答辩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“南京农业大学2022-2023学年‘伯藜助学金’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”(附件2)及学生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学校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学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审原则,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及推荐工作。
2.各类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、生活的必需开支,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,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,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金额。
3.学生在获得“伯藜助学金”后,自动成为我校“伯藜学社”成员。符合条件者,下一学年的年审通过后,可连续获得资助(最多四年)。
4.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。
电话:025-84395254
附件:1、南京农业大学2022-2023学年“伯藜助学金”申请表
2、南京农业大学2022-2023学年“伯藜助学金”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(差额、等额、替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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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