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老师、本科生:
学院于10月29日发布了《关于低年级本科生报名选择专业导师的通知》,在全院正式启动了低年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。经过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,全院一、二年级共76名同学和18位老师确定了导师关系。为确保低年级导师制顺利有效实施,现就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导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为每一名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,并共同遵照执行。
二、导师要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,参与实验室的具体工作,以帮助学生了解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基本问题、基本方法、基础理论,使学生在后续的专业学习中目标更具体清楚、兴趣更深厚稳定、成效更显著。
三、导师应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和心理状况,帮助学生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结构、学习目标难点等信息,结合专业教育目标、学生兴趣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能力需求等,指导学生合理选课、有效学习。
四、导师要善于发现学生对专业知识、科学研究的兴趣点,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,有条件的导师要在承担的科研项目中安排一定的工作让学生完成,为学生后续申报SRT项目、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、确定毕业论文选题等做好准备。
五、各团队负责人在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时,注重学科团队统筹合作安排,合理分工,协调处理好各位导师所指导学生的工作内容、计划安排,使学生能够充分得到有效的学习锻炼。
六、导师应及时向班主任、辅导员反馈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情况,以共同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七、学生应积极完成导师分配的各种工作任务,定期主动联系导师汇报学习与工作进展,有疑问或困难向导师寻求帮助。
八、学生应做好每一次与导师交流、在实验室从事工作及其进展情况等有关学习记录,作为其学习成效的考核依据之一。
九、学院每学期召开师生座谈会,听取导师和学生的意见与建议;学院也将通过访谈、调阅学习记录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。
十、导师指导低年级学生(第1-4学期),将获得每学期每生100元的经费使用额度,可用于安排学生从事有关工作的耗材、学习材料采购、短途差旅等事务。
十一、学院将建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档案,逐步完善“全员制、全学程、三阶段”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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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