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》 (校研发【2012】263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答辩委员会组成
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在南京农业大学进行,经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申请并报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批准,可在中因热带农业科学院进行。
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按要求聘请,报南京农业大学相关学院学科点点长、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,方可正式聘请。
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—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,答辩委员中应有2名南京农业大学专家组成,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。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。
答辩专家差旅费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负责。
二、论文评阅、答辩及学位申请
研究生答辩申请资格、论文评阅、答辩、论文定稿、毕业及学位申请均遵照 《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》(校研发【2012】 263号)和南京农业大学有关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
2018年6月1日